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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来源:枣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作者:枣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23-05-24

号:FSZ202301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发〔2022〕11号)相关规定,现对山东远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枣庄市2022普通国省道消除次差路大中修工程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35月24日-20236月22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632-3331022

    附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pdf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