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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翻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工伤与失业保险科    发布时间:2023-01-06


关于翻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各区(市)税务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5号)翻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5号)



枣庄市人力资源                   枣庄市财政局    

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

  2023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


关于翻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