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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枣庄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2-08-26

关于报送2022年度枣庄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评审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满足《评审公告》以及《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2号)申报条件的人员,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在“上传其他附件”模块上传《合格证明》)

二、申报时间

系统材料申报结束后,报送纸质材料。系统材料报送时间为926日至1014日,数据修改时间为1024日至114114日下午5时将锁定数据,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7日至1111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和《评审公告》执行。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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