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我市荣获山东省劳动关系
和谐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4号)已经印发,现转发给你们,希望被认定的企业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切实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全市各类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从各单位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