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在山东参保政策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中心各科室:
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全面参保工作,开展港澳居民在山东参保政策专项宣传行动,现将省社保中心《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在山东参保政策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摸清情况,掌握本地港澳居民第一手数据
积极协调本区(市)统战、公安等职能部门摸清本区(市)有港澳居民就业、居住的信息,精确掌握港澳居民居住、就业情况,建立港澳居民在本地的台账。
二、加强组织,针对港澳居民情况精准宣传
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根据本区域港澳居民的情况,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按照省宣传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港澳居民关注的社会保障问题为导向,通过线上线下及点对点等方式,全方位开展社会保险政策精准宣传,引导有条件的港澳居民在本地参保。
三、强化责任,加强宣传调度
要加强对开展港澳居民在山东参保政策宣传活动的认识,这次活动持续到2022年1月,各区(市)要按照宣传方案的
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并对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总结,在2022年1月17日前将开展情况总结及相关宣传材料和统计表等,上报至市中心综合业务科。
联系人:晁言坤 联系电话:3317323
邮箱:zzshbxjjzjk@zz.shandong.cn
附件: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在山东参保政策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鲁社保发〔202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