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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枣庄市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
来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4

关于对2021年度枣庄市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经委托异地评审,共有23人评审通过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112月24日至2021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请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异议期结束后,请务必于2022年1月4日前,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单位意见和信息核实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通讯地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枣庄市民生路366号)

联系电话:3314140

邮政编码:277800

附件: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人员名单23人)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