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全市2021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共3起,见附件)。
附件:2021年第三季度重大违法行为.doc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13号